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垄断抑或公开:算法规制的法经济学分析
【出 处】:
【作 者】:李婕
【摘 要】人工智能时代,算法垄断在合谋定价、征信评级、量刑软件等方面的应用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、救济权。发展人工智能不能以财富最大化为目标,而应通过法律设定人工智能行为规范,确保个人相互之间的行为预测。当算法垄断构成对个人基本权利的胁迫和阻碍自由竞争时,法律应介入干涉。应用到公共服务领域的算法不得以"商业秘密"为由拒绝公开,法律应鼓励企业在算法开发早期公开源代码,以维护公共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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