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联系我们]
主 编:周炳成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主楼4095
邮政编码:100091
邮 箱:lilunshiyezzs@163.com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主楼4095
邮政编码:100091
邮 箱:lilunshiyezzs@163.com
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四个选项
【出 处】:
法治
宪法
十八届四中全会
违宪审查制度
【作 者】:
季卫东
[1]
【摘 要】 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有四个选项:一是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功能;二是设立宪法委员会;三是设置宪法法院;四是授予最高人民法院以宪法解释权。这四个选项各有利弊。要想把对宪法实施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,发挥宪法作为最高规范的效力,就应设立具有司法性质的违宪审查制度。
相关热词搜索:
上一篇:建立人民政协牵引的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——以宜昌市人民政协的探索为例
下一篇:我国人口城镇化的成本制约及应对策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