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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失衡与平衡
【出 处】:
政府信息公开
失衡与平衡
制约机制
激励机制
公共选择
【作 者】:
吴光芸
[1] ;
吴金鑫
[2]
【摘 要】徒法不足以自行,有效的制约与充分的激励是法律制度有效运转的必要条件.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治实践中,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尚处于一种失衡状态,其失衡主要体现在权利结构、公开范围、公开方式、救济途径四个方面.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失衡走向平衡,就必须变革公共选择机制,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、确立公开推定原则、保障公众参与、完善监督救济、健全权力平衡制度,从而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制约机制与充分激励机制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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