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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法治的民主和没有民主的法治
【出 处】:
民主
法治
习惯法
普通法
自由主义
个人权利
【作 者】:
李绍猛
【摘 要】民主和法治是有区别的两种理想。在历史上和现实中,既存在没有法治的民主制度,也存在没有民主的法治体系。民主是一种国家构成论,它首先关系的是公共权力的来源和公共制度的建构主体;法治则首先假定一套制度已经建立,然后追问这套制度是否能够言如其实,是否无需任何法律之外的力量就能实现社会交往的秩序。在现代社会中,民主和法治的理想可以结合起来,形成一种更加成熟的民主和一种更加稳固的法治。这种结合的关键,是自由主义的个人权利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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